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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常州岚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炭素新材料制品及纯化设备制造项目(部分验收,即年产碳素新材料制品5万套、纯化设备0.3万套)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10万套炭素新材料制品及纯化设备制造项目
地点: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
建设单位:常州岚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年产10万套炭素新材料制品及纯化设备制造项目(部分验收,即年产碳素新材料制品5万套、纯化设备0.3万套)
公示时间: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21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电话:0519-83333678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